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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问题研究 |
| 来源: 作者: 编辑:admin 时间:08-06-25 10: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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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高校出于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规范管理、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提高学校品质等考虑,多有在校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若干方可毕业的规定。而2006年我国研究生(含博士生)在学人数已达110.47万人①,其发表论文需求旺盛和学术期刊相对过少的矛盾突出。目前已经产生了研究生抄袭剽窃以及学术期刊以版面换钱等种种学术腐败现象。现实显示此项规定已严重违背了其制定初衷并产生诸多弊端从而受到质疑,于是一些高校废除了此项规定,也有个别院校非但没有取消反而要求更加严格。不过存也罢,废也罢,并不是简单地存废就能解决问题的,重要的是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以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关键词: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废除;改革
鉴于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的规定受到很多质疑和批评,2006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7所大学废除了这项规定,不再作硬性要求,取而代之更具弹性的规定,由此引发了不小的争论,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上海大学便先于它们做出了截然相反的举动,进一步强化了此规定。此项规定最初曾经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面对其目前产生的弊端,废除它也未尝不可。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发表论文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控制手段,重在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改善和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一规定存在弊端就简单的一废了之,而应当在废除它的同时,用更好的手段和制度来取代它。
一、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规定的初衷
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能毕业的规定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在其制定之初对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由于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逐年扩大,一些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质量低劣,论文答辩的零淘汰率导致其有走过场之嫌疑。为了正确处理发展规模和培养质量之间的关系,督促研究生学习,避免“混文凭”现象的发生,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各高校便出台了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的规定。另一方面,高校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高校排名和衡量高校品质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教育部进行评估和申报硕士及博士点数量时的重要依据,教育部的高等教育评估中心每年都会统计各大高校发表论文的数量并进行排名。为了提高高校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力,也为了提升高校的排名和品质,各高校逐渐开始功利性地重视论文发表情况,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高论文发表数量,利用高校数量众多的研究生发表论文来提高高校论文发表总量也是提高高校论文发表数量的一个重要措施和途径。
单从以上两方面来看,剔除高校作此规定的功利性,高校将研究生发表论文作为毕业的前提条件,既保证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又能提高学校的品质和排名,一举两得。然而在实践中却并非如此,在科研评价体系量化的大环境下此规定也显得更为功利,目前已经产生了诸多弊端,受到了广泛质疑,以至于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大学废除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拍手称快。
二、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规定在实践中产生的弊端
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写几篇论文,为学位论文作点准备,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可以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和写作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研究生过多兼职而无暇学习。然而把发表论文与毕业强行挂钩,客观上增加了研究生的经济和精神双重负担,效果有可能适得其反。随着我国科研评价体系越来越功利化和一些学术期刊用版面换钱,论文发表已经沦为金钱交易,“交易”的背后,鼓励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初衷被扭曲了。
1.做此硬性规定不仅不利于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而且有可能降低研究生的学术道德、人格品质甚至培养质量
鼓励研究生发表论文,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其提高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但是硬性规定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能毕业,容易使研究生急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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