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机监理队伍建设问题

 农机监理是农机化管理的“窗口”,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当前,农机监理面临的诸多新问题都迫切要求农机监理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因此,必须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机监理队伍,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一、农机监理队伍面临的问题。


  1.农机监理人员政治思想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农机监理人员缺乏大局意识,政治敏锐性不强,辨别是非能力差,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热情不高。个别人一切向“钱”看,人生观偏位,价值观扭曲,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2.文化理论素质较低。从目前农机监理队伍文化结构来看,存有高学历、低水平现象。部分农机监理人员的真正文化水平和理论修养与岗位需要不适应,还存在与所学专业不对口,且又缺乏知识更新,致使理论素质和农机监理业务知识水平都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3.业务能力较差。一些人干本职工作却说外行话、办外行事,对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的甚至连一般的农机监理业务知识也不懂;有的思想观念陈旧,习惯于老思路、老方法、老手段,不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


  二、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的举措。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政治工作是农机监理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科学理论作指导,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是很难想象的。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新要求,广大农机监理人员都应当始终不渝地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打好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基。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提高农机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


  2.强化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农机监理人员要具备广博的业务知识、一定的社会经验以及较强的业务实践能力,这就需要农机监理人员抛弃过去陈旧的观念,加快知识更新,积极探索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素质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掌握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推广新技术现代化管理的新理论。坚持业务培训经常化,定期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政治理论、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通过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拓宽业务培训渠道,并制定培训教育考试考核办法和激励制度;通过岗位培训、个人自学、在职轮训与换岗相结合,有计划地选送年轻、能力强的农机监理人员到高校进修学习,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业务能力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待岗学习。还要发挥信息网络的技术优势,建立网上教育平台,学习农机安全监理知识、农机推广新技术、农机产品质量鉴定知识等相关业务知识。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加快业务知识更新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使我们的知识随时代要求而进步,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思路与发展实际相符合,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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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农机监理人员要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服务农业,服务农户,服务机手的思想意识,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我们要适时调整农机监理工作的重点,把握自身管理的职责,转变观念,使农机监理工作实现由传统单一的行政管理型向现代化的综合服务型转轨。农机监理人员要把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机手融入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正确树立为发展农机事业、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的理念。农机监理部门及人员要彻底改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用手中的权力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执政为民”的宗旨具体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在各项工作上都要紧紧围绕人民生产生活问题来部署、来展开、来落实,做到倾听呼声,尊重民意,贴近民众,了解民生,帮助群众,纾解民困,为民谋利,带去实惠。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无法解决的要积极帮助,不能推诿扯皮,影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要提高监理手段,引进先进实用的农机安全检测设备,用科学的手段进行管理,用现代化的装备为机手提供服务,我们应严格按照农业部开展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的要求,将农机监理员多年来的“管理员”性质转变到“服务员”性质的职能上来。


  4.加强法律意识,树立农机监理执法良好形象。依法治机是农机监理人员的任务和职责,也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途径。一些农机监理人员仍然习惯用传统的理念和思维方式来开展工作,没有将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和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生硬监管、简单执法比较普遍。


  监理不是一般的行政管理,而是重要的行政执法,一切执法行为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符合规定的程序,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做到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农机监理执法形象。要彻底改变过去“重执法轻服务”的现象,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对社会各界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面,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民机手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使机手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接受农机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其次,每一名农机监理人员都必须十分珍惜党和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力,执法先学法,执法先懂法,执法先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以法育人,以法示人,以法警人,才能真正做到农机法规服务广大农民机手和农民群众。

关于作者: 无忧期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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